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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017/2018-90024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8-05-11 1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省普通国省道和水运项目开展从业人员履约平台监管的通知

湘交函〔2018288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在建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厅决定在全省普通国省道和水运项目开展从业人员履约平台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按照“应管尽管、应录尽录”的原则,在全省普通国省道和水运在建项目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履约平台监管,确保实现全省人员履约平台监管全覆盖。

(一)从业单位。全省在建普通国省道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及工地试验室。

(二)从业人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合同人员;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合同人员;工地试验室检测员及以上合同人员(详见附件1)。

(三)考勤时间要求。自受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或得到业主单位确认的完工之日止。2018630日前交工的普通国省道和水运在建项目不纳入履约平台监管。

二、平台建设要求

(一)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要求,将本地区人员履约平台监管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督促组织所属项目业主单位、从业单位(含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于630日前完成人脸识别考勤终端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所有应录入考勤人员的基础数据录入,并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安装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有条件的市州可先行试点安装。710日前,厅科技信息中心组织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完成平台使用培训并试运行。没有条件安装终端的监理、检测单位,可到业主单位安装的考勤终端进行人脸识别考勤。厅科技信息中心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平台安装、调试及培训的相关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市州相关部门安装平台、完成原始数据录入上传等,并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厅。

(二)业主单位应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新开工的普通国省道和水运项目配备使用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的具体要求,作为合同履约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数据录入等情况将纳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业主单位的检查排名,逾期未完成考勤终端安装调试及基础数据上传的,应视情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

(三)省厅负责统一分配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的登录帐号、密码,系统网址、登录帐号、登录初始密码、操作手册等另行下发。

(四)人员履约考勤要求按照《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各单位(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履行管理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具体责任分工详见《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一)从业单位要落实人员履约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人脸识别考勤机的安装和维护工作,配合技术支持服务单位进行设备巡检,确保考勤设备正常使用。按时完成履约人员基本情况、人脸初始化、变更(含合同谈判和施工期,下同)、年休假、撤场、停(复)工等信息录入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年休假、撤场、停(复)工等报批手续,要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业主单位要加强合同人员资料信息录入的监管和人员履约检查考核,确保合同人员信息真实、在岗履职。

(三)市州交通质安机构:审核新开工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建立、履约人员信息录入完成情况,作为办理监督手续的必备条件。每季度对合同人员履约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从业单位主要人员相关信息,提出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及通报建议等。

(四)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项目人员履约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与考评。

(五)厅科技信息中心负责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的开发、维护、技术监管、数据安全及人员培训,统一分配系统终端的登录帐号、密码,编制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人员履约相关信息、信用扣分进行汇总分析。

(六)省交通运输厅及行业管理机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四、考核管理

(一)省厅对各市州开展人员履约平台监管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督促从业单位安装使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得力、人员履约管理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人员履约监管平台建设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通过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加强履约人员监管。省厅对市州人员履约情况的抽查结果纳入省对各市州交通运输目标发展年度考核。

(二)人员履约扣分情况实行“每月一通告、每季一通报”,系统每月自动生成扣分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履约人员清单实行录入审核制、抽查复核制、通报考评制。对履约人员缺勤较多、信用扣分排名靠前、整改不到位的,对录入的履约人员资格原始信息及考勤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违规批准履约单位减少履约人员的,市州交通局视情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厅申请取消项目资金拨付等措施。

(三)加强人员履约平台监管数据和信用评价数据互联互通,强化人员履约考勤结果的运用。凡应纳入而未纳入人员履约平台监管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扣分。

五、相关要求

(一)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设备由各业主单位和从业单位自主选择(为统一数据传输,每个项目宜选择同一设备品牌型号),但其软硬件配备须满足日常管理的使用要求,能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互,可实现远程查看考勤设备在线情况。考勤机安装设置是否成功,以数据能够成功传回省级平台为准。

(二)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项目业主单位建立考勤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并自行承担年度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系统的运维服务费用,督促各业主单位和从业单位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机构人员,指派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专人负责,督促各业主单位系统管理员完成考勤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平台系统的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各业主单位应对从业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进行考核。为便于开展相关工作,请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各业主单位于2018520日下班前,将本市州所属项目从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考勤机数量、合同履约人员数量等信息汇总(要求详见附件4)经省交通质安局审核后报厅科技信息中心。

(三)厅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省级平台的开发、管理、维护、数据安全。安装调试和数据录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厅基建处联系人:马晴      电话:88770092

厅港航处联系人:卢本坤    电话:88770146

厅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

  方,电话:13787261138

向心宇,电话:13574147671

技术支持单位长沙西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

  容,联系电话: 18973145606

 

附件:1.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单位人员履约信息录入表

   2.基于人脸识别考勤的人员履约管理系统技术和实施要求

   3.人员履约管理系统实施安排表

   4.配合系统及终端安装调试部门负责人、系统管理员联系汇总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