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7-19924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7-07-01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湘交传电〔2017〕1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
现将省防指《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实行24小时不间断隐患巡查,强化应急处置和抢通保畅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当机立断、临危处置,处置结果依法依规依程序上报。近日来,发生了多起挖(运)砂船走锚威胁干线公路、铁路桥梁事故,省、厅领导高度关注,明确要求加强港口、锚地的安全监管和禁航河段的船舶管制,强降雨期间,渡口一律停运,涉水险工险段一律停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