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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6-20337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6-05-20 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国内船舶管理经营业务许可

 

事项名称

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及国内船舶管理经营许可

子项名称

国内船舶管理经营业务许可

事项编号

430000006122500A12S

子项编号

430000006122500A12S02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

许可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有符合股价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符合本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运输综合处办事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工程通信股。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运输综合处副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交办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运输综合处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办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3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4883893

窗口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2

交通到达线路

612314312303118401117路公交车至太平街口站,下车后前行15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88385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杜永红  0731-84883853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5 个工作日

□是  

杜永红

运输综合处

办事人

 

  5 个工作日

□是  

潘素芳

运输综合处

副处长

 

  5 个工作日

□是  

 

运输综合处

处长

 

   3个工作日

□是 

毛建军

运输综合处

分管局长

办结告知

  2 个工作日

□是  

杜永红

运输综合处

办事人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申请书

表格

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筹建的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证照

1

3

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证照

1

4

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

文件

1

5

本规定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证照、其他

1

6

覆盖其所管理船舶范围的有效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

证照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审批流程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