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6-20334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6-05-20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事项名称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 子项名称 |
| ||
事项编号 | 430000006122500A09Q | 子项编号 |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九条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使用申请岸线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工程通信股。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交办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处室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办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2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4883893) | ||||
窗口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2号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6、12、314、312、303、118、401、117路公交车至太平街口站,下车后前行150米。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1-84883912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罗湘龙 0731-84883912 | ||||
单位网址 | http://www.hunanmsa.gov.cn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受 理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罗湘龙 | 运输综合处 |
|
初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罗湘龙 | 运输综合处 |
|
复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温可 | 运输综合处 | 处长 |
决 定 | 2个工作日 | □是 ■否 | 毛建军 | 运输综合处 | 分管局长 |
办结告知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罗湘龙 | 运输综合处 | 办事人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 表格 | 3 | |
2 | 申请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证照 | 3 | |
3 | 由法定机构审定的有关港口岸线地段的1∶500至1∶2000的地形图; | 证照 | 3 | |
4 | 海事、航道等相关部门意见; | 文件 | 3 | |
5 | 使用港口岸线对其他建设项目、防洪、航道及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论证、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文件、其他 | 1 | |
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 其他 | 3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事项审批流程(附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