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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6-20312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6-05-18 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公司变更主体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权限内道路运输经营和增加道路客运班线许可

子项名称

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经营之四:公司变更主体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事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8S

子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8S 0104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十二、十四、十五、十九条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考虑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法定期限

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

受理之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

许可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证厅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等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局相关科室复审。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照许可条件及标准,提出建议,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三)时限:5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作出拟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公示无异议的:

       1)初审人员制作许可文书交局办证大厅,由受理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材料整理归档。

      2、对公示有异议的,会同相关科室进行核查。

(三)时限:2个工作日。(核查时间不计入本办事时限内)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2582264

窗口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175

交通到达线路

405路、401路、317路、312路、118路、117路、109路、12路、6路、旅1线、立珊专线至韭菜园站,下车后沿五一路西行约20米到韭菜园路,再北行约50米。

或乘501路、142路、旅3线、1路至清水塘站,下车后沿八一路西行约20米到韭菜园路,再南行约10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258222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健夫  0731-82582213

单位网址

http://ygj.hnjt.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1个工作日

□是 

李芳子

客运管理科

 

 

 2个工作日

□是 

李芳子

客运管理科

 

 

 5个工作日

  □否

牛翔,李琛,钟照元,符国强,刘莉,张健夫

运政稽查科、办公室、客运管理科

 

 

 3个工作日

  □否

张智勇,李志诚

 

局长、分管局领导

办结告知

2个工作日

  □否

李芳子

客运管理科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车籍地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意见的企业申请变更经营主体的报告

文件

1

2

企业章程文本和章程修订案

文件

1

3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文件

1

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情况证明”

文件

1

5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章)

文件

1

6

由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意见的限期办理班线、车辆转户报告和承诺

文件

1

7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文件

1

8

其他需要提供和审核的材料

 

 

9

投诉及违规上访情况

复审内容(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材料)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审批流程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