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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6-20297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6-05-18 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许可

 

事项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子项名称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许可

事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5Z

子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5Z 0003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申请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部20147号令《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九条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条件

1、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企业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备10年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的经历,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5年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的经历,承担过水运机电工程项目的总监工作,具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水运机电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拥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取得机电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系列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不少于2人。上述各类人员中,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不低于70%。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中,不少于8人具有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3人具有水运机电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3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主要包括机电、测量、试验检测、合同管理等专业人员。

2、企业拥有机电工程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有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满足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要求。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4、企业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

5、企业作为工程质量事件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期实施已满1年。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受理电话:0731-85887093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申请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2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4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
、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科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
、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科室负责人审核;

3、科室负责人启动专家评审特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2个工作日
B
、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长审定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
2
、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将其材料退回监理管理科,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交通运输厅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并送达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3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4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0731-88770176

窗口地点

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203

交通到达线路

806路公交车至天际岭隧道口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588709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武    073185887095

单位网址

——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1个工作日

□是   ■否

    

省交通质安局监理管理科

副主任科员

 

 2个工作日

■是   □否

    

省交通质安局监理管理科

副科长

 

 3个工作日

□是   ■否

彭祖祥

省交通质安局

副局长

 

 3个工作日

□是   ■否

 

省交通运输厅

副厅长

办结告知

 4个工作日

□是   ■否

 

省交通质安局监理管理科

副主任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表格

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证照

1

3

验资报告

文件

1

4

企业章程和制度

文件

1

5

监理工程师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三险缴纳证明(原件)

证照

1

6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证照

1

7

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证照

1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