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5-13357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政务服务处 |
公开日期 | 2025-06-26 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一、申请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1。说明:自行下载模板,由当事人填写后,按要求签字盖章,生成PDF文件)
(2)信用修复承诺书(附件2。说明:自行下载模板,由当事人填写后,按要求签字盖章,生成PDF文件)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相关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缴纳罚款收据复印件、整改报告书、修复培训记录、信用学习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修复申请
1.平台申请。申请人可输入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平台(http://218.76.40.80:7003/)网址进入,也可通过我厅官方网站,点击政务服务——快速链接,选择“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平台”进入,进入后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应先注册再登录。(平台注册界面如图1)
2.信息填报。登录后,进入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开展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人按提示提供申请材料,点击填写信用修复信息。(信用修复界面展示效果如图2,申请信息填报界面展示效果如图3)。
该信用修复模块正在建设,预计年底上线。上线前,申请人申请修复的,可至我厅驻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交通建设窗口办理。
三、修复审查
1.受理转办。厅政务服务处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并按照“谁列入谁修复”原则,仅办理我厅厅本级列入的失信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类型,转交到厅相关业务处室。
2.业务审核。业务处室收到转办件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应予以信用修复,对于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不予修复,并说明理由。
3.数据推送。业务处室完成信用修复后,对予以信用修复的事项,系统自动将结果数据同步推送至国家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具体推送更新时间以实际为准)。
如国家、省对信用修复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办理。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