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3-098972 | 文号 | 湘交函〔2023〕353号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法制处 |
公开日期 | 2023-09-25 16: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执法培训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函〔2023〕178号)要求,2023年5月至8月,在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审和面试,选拔出35人和10堂课程组建2023年执法培训省级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用好省级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本次公布的省级师资库共35人(名单详见附件);精品课程库共有课程10堂,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培训版块直接公布,供全省执法人员线上学习。本次公布的省级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全省共享,满足各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需要。
二是加强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管理。省级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的管理包括选拔方式、师资权利、师资义务、日常管理等内容。省级师资和精品课程的选拔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培训需求科学选聘师资和确定精品课程,并颁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教员聘书》,聘期为五年,期满自动解聘。厅优先向交通运输部和省司法厅推荐省级师资入选部级师资库和湖南省专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教员。省级师资库教员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编写培训教案或课件;参加交通运输执法相关培训、授课、学术交流、培训教材制修订、专项执法检查、课题研究和调研等活动,并可按照相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实施动态管理。师资任期届满、退出、离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将从师资库移出。精品课程内容不符合培训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厅组织课程内容修订或者重新选拔录制。
三是建立市县级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行政执法队伍现状,深入分析执法培训需求,积极开展本地区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建设工作,组织市县师资选拔,充实市县精品课程。
联系人:厅法制处李钦琪;联系电话:0731-88770042。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