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3-04971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科技教育处 |
公开日期 | 2023-05-17 1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厅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
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厅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交通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与内容
本次评估项目范围为2022年度立项的厅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详见附件1),主要评估内容为阶段性研究成果、计划执行进度、依托工程落实情况、经费筹措与支出等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对下阶段项目任务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资金安排等提出合理计划安排。
二、评估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一批中期评估时间为6月上旬,第二批中期评估时间为6月下旬,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估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对照《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进行全面自查,按批次上报中期检查报告,参加中期评估。
2.会议评估。厅委托专家以资料审查、会议评估和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评估审查。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1.中期评估内容和相关材料须在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实施管理”模块进行填报。(网址:http://218.76.40.74:8383/hnttms/,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系统主页面下载。)
2.项目单位在系统中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4),初步填报完成后从系统中下载《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在线下经项目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上传系统。
3.第一批、第二批评估项目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6月9日前完成填报。
(二)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厅将对本次中期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全面加强中期评估结果管理。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厅将依规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须按评估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完成整改并通过复审后再申请补助资金计划。评估期内,未依规申请延期或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视为评估不通过项目;连续两次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厅将取消补助资金支持。
联系人:彭娟,0731-88770125;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丁继承,QQ:1127901909
附件:1.2022年湖南省交通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项目表
2.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模板)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