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2-0401700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科技教育处 |
公开日期 | 2022-10-31 1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函》(湘市监标函〔2022〕158号)要求,厅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及方式
此次地方标准复审范围为:现行有效且实施5年以上(2017年10月30日之前发布)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必须复审。标龄未满5年的地方标准,可根据实际需求向厅提出复审意见。待复审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名录见附件1。
标准文本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方式一,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bzw.com/——湖南地方标准网);方式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
二、复审内容及分类
(一)复审内容
1.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
2.是否符合国家、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和企业是否需要,对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有推动作用;
3.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4.是否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有矛盾冲突;
5.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能符合、体现当前的技术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等要求。
(二)复审结论分类
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类。具体为:
1.继续有效。技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适应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并满足行业和市场发展需求。
2.修订。标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已修改或废止;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已经修订;同类标准规范的内容需要整合;技术指标须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3.废止。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标准规范内容已被涵盖或替代;标准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或技术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
三、工作要求及安排
省厅将于今年11月上旬组织召开复审专家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相关标准起草单位认真对照复审内容及相关要求,做好复审会议汇报材料准备工作(含5-8分钟 PPT),并填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2),于11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诗敏
联系电话:0731-88770156
电子邮箱:hnjtkjc@126.com
附件:1.湖南省2022年待复审地方标准目录
2.2022年湖南省地方标准复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