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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2-02008575 文号 湘发改能源〔2021〕724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港航管理处
公开日期 2021-09-20 15: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0 15:36
信息来源:厅港航管理处
字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各有关企业:

《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方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方案

为保护我省水资源和环境,促进全省水运领域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我省LNG动力船舶应用及LNG加注配套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有序推进水运领域应用LNG清洁能源,着力提升水运领域LNG供应保障能力,促进水运领域高质量发展,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为推动我省三高四新”战略落实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开展水运领域LNG推广应用,到2025年底,力争完成"10年内船龄、主机功率500千瓦以上、1500总吨以上从事集装箱、滚装、煤炭矿石、钢材及重大件运输”的现有229艘普通货船LNG动力系统改造;推进郴州东江湖淘汰92艘客船、新建30艘LNG动力客船,淘汰44艘货船、新建6LNG动力货船;推动省内LNG加注站建设,建成9个站点;引导新建船舶采用LNG动力系统,实现LNG动力船舶标准化发展,系统性降低LNG船舶应用成本,优化水运用能结构,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实现水运行业绿色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液化天然气供应

合理预测全省水运领域LNG市场需求,积极协调中海油等LNG资源丰富、价格合理的上游气源企业,做好供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LNG供应链;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省内LNG接收站项目建设,提高全省天然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配合)

(二)有序实施船舶改造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标准及规定,分批分期推进船舶LNG动力系统改造。从"船舶密度大,易于加注,易于管理"的湘江及环洞庭湖高等级航道水域试点推行,从省内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示范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随后扩大范围至全省。支持新建LNG动力船舶采用LNG单燃料发动机。(省交通运输厅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配合)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与水利规划、港区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LNG水上加注码头布局规划和“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探索在毗邻城镇的干线航道上布局建设车、船LNG加注综合站。(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加快建设LNG加注站点,以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体,引进国有或其他社会资本参与,负责全省水上LNG加注站的建设运营和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省规划建设水上LNG加注码头9个。(省湘水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强化技术支撑

鼓励中船集团与我省有技术基础的船厂共同建立技术基,提供LNG船舶建造、维护检修等服务,解决LNG船舶运营有关技术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配合)鼓励中船集团与我省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工作,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LNG船舶建造、维修等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技术人员的同时,助力就业扶贫。(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9-2022.4).出台我省现有营运船舶LNG动力改造、LNG船舶新建、LNG加注站建设奖补政策;出台船舶改造免费培训、优先过闸、港口码头优先靠泊等优化政;联合发布LNG加注站规划,明确审批流程;制定LNG动力船舶监管制度、LNG运营监管标准,完善监管政策;探索LNG船舶改造商业运作模式,建立加注站企业、船舶制造厂、船东、LNG资源企业共同合作的融资运营模式。

(二)试点示范阶段(2022.5-2023.6).建设长沙金钩寺、岳阳君山、郴州东江湖3座LNG加注站,鼓励省内国有企业开展普通货船LNG动力改造,推进郴州东江湖现有客货船拆解淘汰和LNG船舶新建。

(三)重点推进阶段(2023.7-2025.12).力争完成6座LNG加注站建设,初步形成湖南水运LNG加注网络,力争完成普通货船LNG动力改造和郴州东江湖LNG客货船新建任务。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6.1-2035.12).继续在全省水运领域推广LNG应用,按照LNG加注站规划推进加注配套设施建,鼓励新建船舶使用LNG动力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财政、税务、教育、能源等部门,各有关市级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等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全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

(二)优化建设环境。将LNG加注站项目整体列入省重点工程,优先给予用地、岸线保障,加快推动解决LNG加注站建设选址、用地、防洪等手续办理。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大政策支持。对现有营运船舶LNG动力改造、新LNG动力船舶和加注码头建设研究奖补政策;出台LNG船舶优先过闸、港口码头优先靠泊等引导政策。

(四)完善监管体系。规范LNG用气价格,保障LNG用气企业及船东合法权益;完善LNG加注作业标准,规划作业流,保障加注站运营安全;加快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内河LNG运输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