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水发〔2014〕1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92号))和《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2017〕44号)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18年度在湖南省水运建设市场从业的施工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9年3月26日至4月4日)。
被公示的参评单位如对评价等级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交书面申诉书(申诉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申诉事项及主张需清晰、明确,证据资料需完整、充分,具体按湘交基建〔2017〕44号文件附件4要求),并通过企业账号登陆湖南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内容一致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提供可查证的有效线索或证据),异议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公章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及地址,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处、机关纪委)
电话:0731-88770146,88770187;传真:0731-88770145。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附件:湖南省2018年度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示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