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我厅严格按照选聘程序和标准,对报名的11家律师事务所经过初审、面谈、评审,报请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聘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法律顾问单位,合同期一年。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有异议,请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反映。反映人应当实名书面反映,严禁借机造谣中伤,故意诬陷。
监督电话:0731-88770147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802办公室
联系人:李旭雄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