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5-9861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政策法规处 |
公开日期 | 2015-07-06 17: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办函〔2015〕327号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厅直行业管理局和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召开局(处)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狠抓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53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5〕163号),根据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年度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对号入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好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核。省政府将我厅列为依法行政考核省直一类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厅将采取动态监测、组织抽查、年底考核等形式,对各单位(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估认定,其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