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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5-9877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工会
公开日期 2015-03-04 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转发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00:00
信息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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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各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工会于3月10日前直接到省总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表格报省交通运输工会一份。

  省交通运输工会联系人:侯小英,联系电话:0731—88770209

 

  湖南省交通运输工会

  20152月26

 

湘工帮发〔2015〕1

关于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湘工发[2014]27)文件精神,省总帮扶中心决定在直管单位组织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以下简称“互助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是构建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减轻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对加强服务型工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内容

  互助活动有关工作按照《省总帮扶中心直管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和《省总帮扶心直管单位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互助活动是在省总工会指导下,全省工会系统统一开展的一项普惠职工的重要工作,是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构建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积极探索。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发动、抓好组织落实。

  2.加强宣传。各级工会要宣传好活动的目的、意义,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自愿加入到活动中来。要引导职工认识互助活动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即:互助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所有互助金全部用于互助补助,互助活动日常工作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互助金收支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职工申请参加前不需要做体检,正在生病住院的职工同样可以参加;无缴费能力的特困职工,单位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给予补助,也可以申请行政给予补贴。

  3.精心组织。互助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各单位工会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可兼职)具体负责,各级工会干部及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实施办法》,吃透政策,熟悉掌握具体工作要求,对活动实施时间、步骤、工作流程、缴费方式、补助条件、标准、所需资料等等要弄懂弄通,做到了然于胸。特别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互助金的收缴及补助工作。

  四、其它事项

  1.2015年度互助活动互助金缴费时间为2015年21日—228日,228日前未缴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互助待遇。

  户名: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账号:1901002009200005944

  开户行:工行中山路支行

  2.请各单位完成缴费后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总帮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定平   073184320102(传真)

 

  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15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