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4-63981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4-04-23 1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厅办〔2014〕1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行业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总体要求,通过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子系统)、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单位全年要组织2次依法行政方面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清理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管理事项,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研究取消、下放和调整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下放交通运输投资项目、运输生产经营活动、运输主体资质资格审批,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涉及交通运输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凡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交通运输部的行政审批项目,我省相应的初审、核审等环节,一律取消;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交由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变相审批。同时,应制定取消后的后续监管措施,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安全监管不放松、服务更到位。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应的职能部门要以文件的形式通知本系统和相关单位,做好上下衔接,防止管理脱节。要明确衔接下放事项的分管领导和办理机构,梳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程序,制作流程图,完善管理措施。三是推进保留的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的要求,明确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机关、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全面开展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交通立法工作。今年主要要做好《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工作;同时,做好《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立法起草、送审工作。
五、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申请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六、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单位,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二是要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特别是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监督检查,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是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保障程序公正。四是要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部执法评议考核和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督促执法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省厅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五是要公正执法。做到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六是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二是要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