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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4-6394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4-04-08 15: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15:44
信息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湘交政法〔2014〕124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根据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将《〈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3月10

 

《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

实 施 方 案

  《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1129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1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规范乡村公路规划计划、建设养护、资金筹措、路政管理等的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交通运输法制建设中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全省乡村公路发展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动员大会的部署,为宣传贯彻实施好《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治路和建设法治型交通运输部门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使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明确各自在乡村公路工作中的职责;使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特别是农村公路工作者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沿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乡村公路工作,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我省乡村公路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乡村公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30日)

印发关于《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列为2014年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纳入本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组织将《条例》在《湖南日报》、《湖南交通》、《湖南农村公路》简报等媒体上全文刊发,在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网、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湖南交通政务微博等媒体上发布消息,在“农村公路”QQ群中共享。厅组织编印《条例》解读,印制《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手册,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1日至430日)

  明确今年4月份为《条例》宣传月,全省进行集中宣传。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宣传车)、电视(光碟)、报刊(宣传资料)、横幅(标语)、黑板报(公开栏)、咨询台、讲座、知识竞赛、网络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群众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媒体采访报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湖南交通》、《湖南农村公路》简报开辟宣传贯彻专栏。厅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各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同时在全省农村公路现场会上就贯彻实施作进一步部署。

  (三)巡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1231日)

  厅组织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巡查一道,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印发《条例》考试试卷对农村公路工作者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年终按本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也要进行巡查、总结,并分别于630日前、1230日前向厅农村公路建设处报送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条例》秉承关注民生、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大力支持、科学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安排适当经费,明确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既要严禁铺张浪费,又要确保《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并积极组织向《湖南交通》、《湖南农村公路》简报等相关媒体报送《条例》宣传贯彻信息。要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文、公路上有标语,4月掀起宣传高潮,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后要把《条例》作为交通法制教育的重点,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都要组织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的交通法制观念,使《条例》深入人心。

  附件:《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1、修好乡村路,服务新农村

  2、修路为人民,爱护靠大家

  3、家在公路边,护路我当先

  4、修路得民心,护路顺民意

  5、严禁擅自占用和挖掘乡村公路

  6、尊重农民意愿,修农民愿意修的路

  7、乡村公路大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

  8、爱护村村致富路,促进户户奔小康

  9、修好公路促发展,保护公路惠民生

  10、推行“七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11、深入推行乡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

  12、绿化美化乡村公路,全力打造美好家园

  13、乡村公路建设应当保护环境,节约土地

  14、爱护公路人人有责,损坏公路依法赔偿

  15、公开建设养护资金,管好美丽乡村公路

  16、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擅自在乡村公路上行驶

  17、加快乡村公路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18、加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乡村公路完好畅通

  19、严禁损坏、擅自移动、涂改乡村公路附属设施和标志

  20、贯彻实施《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开创依法治路新局面

  21、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23、热烈祝贺《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于201411日正式实施

  24、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

  25、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在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