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4-6416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4-04-04 1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邵阳、怀化市公用事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2014年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高效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节日,节日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相对集中,人们出行也多以城市周边踏青活动和祭祀扫墓为主,短途客运、客流密集将成为节日期间道路运输的主要特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及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清明节客流特点,制定相关措施,做好运输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二、合理安排运力,科学组织运输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水运管理机构要根据清明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流量特点,对城市周边出行集中的景区、陵园等地区,要适当增加运力和班次,确保运力充足,防止超载行为和滞留旅客情况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要做好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旅客集散地的市内交通运输组织和衔接。
三、切实强化管养,确保公路水路畅通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小汽车免费通行政策,现有收费通道必须全部开通,同时加强车辆疏导分流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收费站大面积堵车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通行畅通;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标线和警示标志,落实险要路段、桥梁以及施工点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通行公路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的养护和标位的及时调整,确保航道的畅通。
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根据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气象和交通运输安全信息,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运输安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值班电话:0731-88770138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