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4-63961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4-03-27 1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厅办〔2014〕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精神,现将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选修课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的形式,每年举办一次选修课教育培训,由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参加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选修课继续教育的,可以在2年的继续教育周期内,自行选择参加教育培训,但必须保证在继续教育周期内修满20学时。
三、其他事项按部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