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101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3-11-15 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造价〔2013〕412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结合当前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调整我省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新建和改建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含机械工)单价调整为44.79元/工日、船员62.43元/工日。今后将按照我省水运建设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并结合工种组成、定额消耗、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水运建设劳务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测算并适时发布。
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只作为计算定额直接费使用,基价定额直接费按部颁编制规定执行。
三、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仅作为编制水运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已批准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仍执行原规定,造价不作调整;凡之后上报或虽在之前上报但尚未审批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按本通知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