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09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3-09-30 1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政法〔2013〕359号
省水运管理局,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厅决定开展创建平安、畅通、文明、生态、景观为一体的文明样板航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沅水开湖航线(茅草街—鲇鱼口),航道里程75km,现状航道等级III级,实施一类维护。
二、创建依据
交通运输部《文明样板航道评定办法》。
三、创建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文明样板航道标准》、《湖南省省级文明样板航道创建标准》(试行)、《湖南省文明样板航道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各创建单位可对照上述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航道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厅成立沅水开湖航线(茅草街—鲇鱼口)文明样板航道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水运管理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创建单位应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日程,落实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沿线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涉及到航道管理及水路交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有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五)落实创建经费。为保障开湖航线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建经费由省水运管理局提出预算申请,厅审核后予以安排。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安排使用好文明样板航道专项创建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沅水开湖航线文明样板航道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8月26日
附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沅水开湖航线文明样
板航道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新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 员:王跃明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廖 毅 厅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李建斌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彭建涛 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周自荣 驻厅监察室主任
余德军 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刘国平 省水运管理局副局长
冷建斌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国平 益阳航道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文斌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国平
副主任:杨国平 李文斌
成 员:李黎明 省水运管理局航道处处长
袁 瑛 省水运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晓安 省水运管理局安全处处长
温 可 省水运管理局运输处处长
张小刚 省水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建军 省水运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彭剑虹 省水运管理局航道处副处长
梁照清 省水运管理局航道处科长
刘正文 益阳航道管理局副局长
杨俊福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