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05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3-05-21 1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安〔2013〕15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
我省渡口渡船经过7年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成果,解决当前渡运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13〕178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建设,巩固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渡运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渡运相关从业人员、乡镇管理人员及海事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渡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渡运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渡口管理机制完善、设施设备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肖文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大剑 省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建斌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喻树长 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刘仁煦 省水运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刘明进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熊军源 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副处长
曾博志 省水运管理局安全指挥监控中心主任
陈晓安 省水运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处长
张伟 省水运管理局船舶船员处处长
胡大江 省水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处处长
温可 省水运管理局运输综合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运管理局,负责“回头看”活动的监督指导、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办公室主任由刘仁煦同志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及渡工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乘客和群众的水上安全意识、客渡船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及客渡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守法经营意识,主动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不违章操作,不冒险开航,自觉抵制客渡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渡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渡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二)强化渡运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
开展辖区渡口规划整理工作,对已有的渡口按相关标准科学调整和撤并整合。开展非法渡口清理工作,对尚未完善审批手续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按照渡口设置和撤销的要求,督促县市区政府完善渡口审批手续,务必做到限期整改;对于存在非法渡口或非法渡运行为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或严厉打击。要督促乡镇政府进一步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乡镇船管员、签单员落实签单发航制度,做好渡口“三牌一线”和码头、道路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开展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要根据渡运量、老旧情况等对辖区内渡口渡船进行综合评估,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计划,合理安排本辖区渡口渡船的改造顺序。要做好客渡船标准化建设推广工作,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客渡船船主积极采用标准船型,并按要求回收或拆解老旧渡船,确保改造计划完成。
(三)积极推进“救生衣行动”。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救生衣行动”。 各地要开展客渡船乘客定额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客渡船救生衣的缺口。要认真统计义渡、半义渡船舶救生衣缺口,及时做好救生衣发放工作。对救生衣缺口较大、交通运输部配置的救生衣不能满足要求的地区,要采取积极措施补齐相关救生衣。要督促渡运船舶配齐救生衣(救生浮具),保证救生衣存放位置合理,取用方便,过渡乘客务必穿(拿)救生衣(浮具)。
(四)加大渡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对辖区内渡运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救生、甲板、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船员持证情况及实操能力,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专门建档备查,并作为渡运管理工作重点积极整改。对于影响航行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立即纠正,纠正不到位的坚决不准开航。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充实执法力量,充分利用渡口视频监控系统、GPS、AIS等监管手段,坚决杜绝超载渡运、非法载客、冒险航行等情况的发生。对因隐患排查不到位或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突出现场执法,强化监管力度。
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要对渡运安全、渡口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及客渡船经营户切实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制度、签单发航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客渡船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开展辖区客渡船舶摸底排查工作,迅速召开乡镇船舶管理人员、航运公司、船主、船员动员会议,充分做好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日至7月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至11月20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渡运量大和近年发生过渡船事故(险情)的地区将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整治,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巩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二)严肃纪律,严格工作考核。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绝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三)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于4月28日前将各地“回头看”活动方案、6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11月20日前将“回头看”活动总结报至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贺跃刚,电话:0731-84883668,传真:0731-84883855,电子邮箱:hnmsa00163.com。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