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07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安全监督处 |
公开日期 | 2013-04-25 15: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传电〔2013〕1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五一”小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和群众出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分析各地客流情况和节日运输特点,制定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工作措施,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运输组织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流量特点,做好运输特别是旅游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输组织,确保运力充足,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力和班次,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厅《关于迅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3〕15号)部署,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五一”小长假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长途及农村客运车船、旅游船、码头、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运输生产。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的排查治理。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治理,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要认真贯彻4月23日召开的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打非治违”属地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以打击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配员不足、营运车辆超载超限超员、非法改装和运输船舶超限超载、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做到“不规范、不上岗,不安全、不生产”。
四、深入一线,强化现场安全监管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执法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没有漏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杜绝出现营运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现象;加强旅客行李的安检,严禁非法夹带危险物品进站。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现场监管和动态监管,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港口码头的巡查,及时制止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维持通航安全秩序。要督促县乡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渡口村、组二级要落实专人现场值守,严格执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坚决打击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和非法汽渡载运车辆等行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爆炸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面和航道情况的监控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航道通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应对措施,加强路面巡查,强化路政管理,确保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五、加强预警、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当前,我省天气多变,各级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五一”小长假期间的气候变化,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对交通出行有影响的极端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和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和关键岗位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