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20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驻厅纪检、监察室 |
公开日期 | 2013-02-18 1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纪交〔2013〕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处室):
现将《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律检查组
2013年2月5日
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三清”为目标,打造阳光交通,围绕健全组织领导、廉政教育、预防制度、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惩处五个体系,进一步推进湖南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于服务大局,着力于预防治本,着力于务实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突出一条主线,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条主线,切实把十八大精神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全面把握报告的特点、重点、亮点,找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
2.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改进作风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形象
1.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厅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狠抓作风建设,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解决好脱离群众的问题,切实纠正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把监督执行厅党组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结合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八条禁令”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处理。抓好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2.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省厅再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各市州局和厅直行业管理局也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委托统计专业调查机构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充分运用评议结果,认真整改评议反映的问题。以评议促建设,实现民主评议满意率提升5个百分点的目标,并逐步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机制。
3.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项机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29项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办件全部上网运行,杜绝审批体外循环,实现审批时限提速三分之一以上和回访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要求。对省公路局、省水运局行政审批事项立项开展效能监察,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成果,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检查,不定期组织各地区间交叉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处理到位,并在全系统通报,保持治理的强劲势头,使“三乱”行为举报、投诉数量全年下降20%;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运政、路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公路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动中央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部、省有关要求,防止随意降低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拖欠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坚决纠正强行集资或摊派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三、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按照“逐步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
2.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化廉政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线。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进家庭为重点,将廉政文化不断向基层延伸,向工地延伸,向企业延伸。进一步拓展内容和载体,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大力宣传和推广优秀廉政文化成果,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
四、狠抓制度落实,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按照“逐步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修订和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及委托办法(试行)》两项制度,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招投标摇号现场网上全过程直播,增强社会监督。在对外办事窗口和部门,公布办事流程图,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省高管局开展预防腐败机制制度建设工作,通过深刻剖析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机制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廉洁性评估审查,减少制度漏洞,保证制度设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2.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与管理事务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继续推行在建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借用挂靠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及转包、违规分包行为;落实部、省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省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工作;加快推进和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拓宽评价范围,认真开展信用评价,规范市体主体行为;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净化建设市场环境;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项目指挥部建设和项目公司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积极争取、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协调解决重点工程施工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
2.深入开展“规范经营活动,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清理整顿工作进程,全面清理厅属单位各种经营实体,规范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进一步清退领导干部、职工及其以亲属名义所持关联经济实体的股份;以“回避”和“从业限制”为重点,深入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及委托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并逐步拓展和延伸覆盖范围,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和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从业行为,促进公务人员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坚决纠正利用国有资金和行业优势开办经济实体为单位干部职工违规谋取利益与福利的行为;坚决纠正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为下属经营实体谋取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强行推销或要求行政相对人购买指定的车辆、船舶器材及配件以及强行指派拖车、拖轮或指定车辆维修站点、船舶修造厂的行为,着力解决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和与民争利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按照“逐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理念,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2.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改革中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3.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找出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履职能力
1.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全系统副处级以上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新成立的14个高速公路管理处暂没配纪委书记的必须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一位同志同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依托中纪委、交通运输部和省纪委培训机构,选派一批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同时,省厅将适时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厅直系统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
3.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