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6310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安全监督处 |
公开日期 | 2013-02-05 11: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厅安委〔2013〕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办、厅安委办、省地方海事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于去年12月底以来分别组织对全省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开展了多次暗访,省厅又于1月18日开始由厅领导带队赴十四个市州进行了“保增长、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督查调研。通过这些明查暗访,发现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依然较多,突出表现为:水上交通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执行不到位、船舶船员无证开航、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不足等;道路运输“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落实不到位、“三品”检查把关不严、运管驻站监管不到位等。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见附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直行业管理机构要针对省厅通报的督查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按照省厅“四保”督查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对省厅通报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对相关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得到真正落实。
三、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于2月7日前将有关整改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报厅安委办。厅直行业管理机构要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厅安委办联系电话:88770238,传真:88770239,邮箱:aq88770238163.com。
附件:1、全省水上交通、道路运输近期暗访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