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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2-4576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2-07-18 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7-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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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安〔2012337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连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伤害,给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提请县、乡人民政府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规定落实:乡镇船舶和渡口的直接管理责任;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经费和措施;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的管理制度和中小学生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签单发航的人员和工作经费。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一是要认真梳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对现行安全管理制度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废止,该重新制订的要重新制订。要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既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厅直行业管理机构要出台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施工安全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停运、停止施工的具体标准和相关退出市场的具体标准,用制度和机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制度。各单位每年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要层层督促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特别是厅直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督促下级管理机构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凡发现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进一步抓好安全检查督查的落实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建立安全检查督查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和行业实际,制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确定安全检查的范围、对象、主要内容、频次等,有计划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重点突出对春运、防汛、“两会”等特别时期和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的检查均要有记录,有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名。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二是厅直行业管理机构要分线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对市州日常安全检查的情况开展督查。安全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查情况要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三是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督查结果上报制度。厅直行业管理局和市州交通运输局要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开展安全检查督查情况上报至厅安委办,厅安委办每月予以通报。

四、进一步抓好隐患整改的落实

一是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实时更新。市州和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对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企业自查中发现上报的安全隐患,都要分门别类的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销号。二是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并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有效管控措施。要实行危桥危渡、危险路段、危险水域及相关企业的安全隐患档案制、销号制、公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三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每月要通报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水上交通要在巩固前阶段运砂船专项整治基础上,突出抓好以客渡运为主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渡口码头改造、推进客渡船船型标准化、推进锚地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海事人员及客渡船船员培训、建立新的管理制度等六项措施的落实。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年”和“平安工地”活动为载体,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工程标准化建设、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管控一体化系统、推广预应力管道注浆智能控制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三集中”生产、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控制、特大桥及特长隧道动态监控和外委检测、设计“回头看”等七项举措的落实。道路运输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以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车辆GPS动态监管、“安全带-生命带”、创建“平安车站”等五项措施的落实。

六、进一步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厅《关于印发“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和专门联络员,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强化“打非治违”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单位要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门的调度和推进会议,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七、进一步抓好责任追究的落实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严肃追究责任,绝不留情,毫不手软。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国家、部、省和厅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工作部署、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依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约谈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彻底解决安全管理工作执行中“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为切实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厅成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推进领导小组,胡建新副厅长任组长,陈健强、谭衡鸣、贺定光、郑京杰、夏涛为副组长,厅安全监督处、基本建设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农村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厅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推进领导小组每个月将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各地各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调度。厅直各行业管理局也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按照分线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厅将不定期对各地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第一次发现厅将点对点进行通报;第二次发现厅将抄报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第三次发现厅将向当地政府发出工作建议函,对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理的意见。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意见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