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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2-45771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2-06-11 1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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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安〔2012〕29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6月6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正视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走向深入。同日,省政府也召开了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分析当前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采取坚决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将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每一名从业人员,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高到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定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加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管,真正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安全责任与交通运输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一线力量,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流程中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的责任,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回头看”活动,加快推进渡口码头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客渡船船型标准化,开展船员培训,督促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和农村中小学生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工程施工安全方面要把今年“工程质量安全年”七项举措逐项落实到项目、到位,要突出加强对架桥机、高墩等六类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道路运输安全方面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湘交安〔2012〕243号)以及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
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要加强对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运砂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库区、港区、桥区、渡口等重点水域和恶劣天气、行洪、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要认真排查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保养以及港口码头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发现非法设置的渡口和非法载运旅客的船舶要提请县乡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特别是学生用车和客运站场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或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要联合公安、旅游、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参与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的检查,重点对危险爆炸物品、高填深切、高墩施工、满堂支架、挂篮施工、架桥机塔施工、施工电梯及用电安全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要严格执行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开工、无证施工和无证上岗行为,严肃处理违章现象。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237号)部署,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要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做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时俱进;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推动活动“进车间、进班组、进站场”,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延伸,形成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交通运输安全、支持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安全专项督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贯彻落实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对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以及开展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对全省道路运输“客运安全年”活动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本系统贯彻会议精神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省公路系统贯彻会议情况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省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以暗访为主。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及时进行督办并通报当地政府。各单位要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19日前报送省厅。联系电话:0731—88770238,传真:0731—88770239,电子邮箱:aq88770238163.com。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6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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