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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2-4564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2-05-16 1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平江县范固桥垮塌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5-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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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传电〔2012〕2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质安局:
5月13日上午,位于县道109线(老编码Y085)K4+350处的平江县连接余坪乡与梅仙镇公路的范固桥(桥梁全长120米,桥宽5米,技术状况为二类)发生垮塌。据当地初步调查,该桥垮塌主要原因是由于巨大的山洪以及因山洪从上游冲下的三艘挖沙船和各类漂浮物碰撞引起的。
12日凌晨1时至上午7时,平江县连续普降特大暴雨,降雨量平均在150毫米以上,其中最多达209毫米,导致百年一遇的特大山洪。发现桥梁险情后,5月12日上午,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对该桥实行了交通封闭,5月13日上午8时50分左右,当地村民驾驶几辆摩托车不听值班人员劝阻强行闯关上桥,恰遇该桥垮塌,造成人员落水失踪。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展开救援,省公路局也派出工作组赶到现场,目前,已有4人获救,搜救工作仍在进行,具体失踪人数不详。
当前,全省即将进入主汛期,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造成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防汛形势严峻,为认真深刻吸取平江范固桥坍塌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保安全、保畅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防汛应急工作。目前全省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未雨绸缪,认真做好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对预报可能发生强降雨的地区,要及时发布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该桥坍塌事件暴露出我省在汛期船舶停泊管理存在漏洞,近两年来,在汛期已发生几次类似事件,为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督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严禁在桥梁上下游200米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特别是对非通航水域要积极配合当地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挖沙船舶的监管,要加强通航水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危害桥梁的漂浮物要及时进行打捞,确保不再出现船舶或漂浮物冲撞桥梁,威胁桥梁安全的事故发生。
三是要加强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公路、桥梁的隐患排查,对病害严重的桥梁必须按照危桥应急管理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对病害的监控,确保桥梁通行安全。发现险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社会公布绕行方案,及时抢修,迅速恢复交通,确保防汛抢险道路畅通。本次桥梁坍塌中出现摩托车强行闯关的情况,说明交通管制措施不到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旦发现桥梁存在安全问题,必须封闭桥梁时,要按照桥梁“三个一”监管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桥梁交通管制工作,要严格禁止车辆和人员从桥上通行,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本次桥梁坍塌事件省厅最先还是从网上得到消息的,充分说明一些地方的交通运输部门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问题。对此,省厅再次强调,防汛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强化信息反馈,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省厅,对于瞒报、漏报、迟报信息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请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各基层单位。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