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政法〔2012〕13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
现将《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法制工作 要点 2012年△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法制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印发
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四新”、“四个交通”为重点,以部颁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为抓手,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以执法评议考核为手段,强化执法监督;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一、关于交通运输立法
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制委做好《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工作,争取尽早颁布施行;继续开展《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做好立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关于执法人员培训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今年要以乘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契机,全面启动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力争在2年的时间内对所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证件、服装、外观形象等“四统一”
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号)要求,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用2-3年的时间,统一全行业的执法形象。以此为契机,今年要重点抓好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的统一工作,推进执法场所外观统一。
四、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2号令),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的执法情况开展日常执法评议考核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今年是我省两年一度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一并进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行业管理局要根据省厅的监督检查方案(另发),认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省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将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拟报部表彰。
五、关于规范行政强制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今年,要重点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培训贯彻实施工作,要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完善行政强制方面的法律文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行政强制的,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求,规范行政强制程序。要做好行政强制程序与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的衔接工作。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措施主体和行政强制执行主体的清理工作,防止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主体资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
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要认真总结前两年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裁量权基准的适用与落实,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既合法又合理。
六、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
深入贯彻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一是坚持“有件必审”。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的“零失误”和“零差错”。二是坚持“有件必登”。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坚决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三是坚持“有件必备”。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四是坚持“有错必纠”。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七、关于行政复议
一是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对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规范调查取证工作,丰富审理方式,加大办案的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裁决。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八、关于法制宣传
一是要做好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宣传工作。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当地普法办联系,把新颁布实施的交通法规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纳入当地的普法学习范围,使交通运输法规深入人心。二是要结合“12.4”普法日,做好交通运输法规的宣传工作。三是今年省厅将做好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汇编工作,印发到执法人员手中。同时,做好厅门户网站上相关法规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