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2-4588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2-02-22 10: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造价〔2012〕4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湘交造价〔2009〕293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监督检查的通知》(湘交造价〔2011〕475号)等文件规定,省厅组织五个检查组,于
一、项目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造价综合管理情况、概算与合同执行情况、设计变更管理情况、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造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个方面。检查中发现各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上能够落实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造价管理目标明确,但是部分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力、造价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资料建档不规范、投资突破概算、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工程费用支付不及时、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造价人员持证上岗签章制度未落实、造价管理技术力量不强等问题。
二、做得较好的方面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做得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造价管理制度较健全,投资控制意识较强。如:益阳港泥湾区进港公路、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怀化S319靖州至水獭坳公路、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等项目。
(二)采用了计算机软件辅助管理变更、计量工作。如: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项目。
(三)建立了工程计量台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基本完整。如: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项目。
(四)工程计量较为及时。如: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娄底S209线娄底南至太平寺公路(双峰段)、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怀化S319靖州至水獭坳公路、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永州宁远至道县公路等项目。
(五)设计变更管理较为规范,变更审批和计量较为及时。如:益阳沙头资江大桥、娄底S209线杉山至娄底南段公路、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项目。
(六)工程费用支付较为及时。如: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怀化S319靖州至水獭坳公路、怀化G209洪江绕城公路、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永州宁远至道县公路等项目。
(七)造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好。如: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益阳港泥湾区进港公路、娄底S209线杉山至娄底南段公路、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在造价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如下一些具体问题:
(一)造价管理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差。如: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株洲G106炎陵至桂东槽里公路项目,无明确的变更、计量、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制度缺漏较多;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衡阳S210衡阳县界首上至祁东石门段公路、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项目,变更管理制度中审批责权及表格内容规定不够明确。
(二)违背合同条款、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娄底S209线杉山至娄底南段公路项目,标段补充合同违背原合同定价原则。株洲G106炎陵至桂东槽里公路项目,全部为临时计量,全部支付以借支列账,计量基础资料缺漏较多。
(三)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清单单价不合理,清单细目特征表示不清。如: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约定不平衡报价调整方式;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衡阳S210衡阳县界首上至祁东石门段公路项目,部分签约清单单价偏高,清单细目未注明结构物类型、规格、桩径、砼标号等。
(四)大部分项目未建立计量台账,采用手工编制计量报表。
(五)工程计量滞后。如:岳阳芙蓉大道湘阴段道路工程(一期)、常德S302澧县大堰档至边山河公路、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项目,实际计量严重滞后于形象进度。
(六)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执行概算。如: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湘西G209凤凰绕城公路、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湘潭潭邵高速韶山互通经回龙桥至茶恩寺公路、株洲G322炎陵牛岗至深坳公路、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郴州资兴至五里牌公路(资兴段)等项目,建设总投资已突破或预计将突破概算;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项目,招标价只占概算的60%。
(七)分项工程突破对应概算较多。如:益阳沙头资江大桥、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湘西G209凤凰绕城公路等项目,征拆费超出概算较多;益阳沙头资江大桥项目,监理费超出概算较多;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项目,专项评价(估)费超出概算较多。
(八)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支出已或预计超过批复概算对应金额。如: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怀化G209洪江绕城公路等项目。
(九)设计变更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存在审批工作滞后、变更理由不充分、变更批复不准确。如: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衡阳S210衡阳县界首上至祁东石门段公路工程、邵阳G207邵阳市至塘渡口公路(邵阳县段)、湘西G209凤凰绕城公路、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株洲G106炎陵至桂东槽里公路、株洲G322炎陵牛岗至深坳公路等项目变更审批滞后;常德S302澧县大堰档至边山河公路、娄底S209线娄底南至太平寺公路(双峰段)、衡阳S211衡东县石岗坳至吴家坳段公路、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等项目设计变更批复不准确。
(十)未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台账,或台账信息不完整。所有项目都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设计变更管理台账。
(十一)工程费用支付不及时,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如:常德S302澧县大堰档至边山河公路、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项目实际支付工程款远低于形象进度。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长沙G106龙伏至浏阳公路、株洲G106炎陵至桂东槽里公路项目大量采用借支形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十二)部分项目造价管理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挂靠证件、无证上岗、重复上岗等情况。各项目造价成果文件上造价从业人员签章制度未得到落实。
(十三)大部分项目工程资料建档工作滞后于施工进度,且填报不规范。各项目均未建立工程决算资料收集归档制度。
(十四)初步设计批复的同一个建设项目,部分市州(如:娄底、邵阳、株洲、湘潭市)采取按县级行政区域划段方式分别成立项目业主,市州交通运输局也没有对分割的项目有一个整体的造价管理计划。此举不利于工程建设管理,对于工程资料归档整理、报批工程决算、组织交(竣)工验收等存在不利影响。
(十五)部分市州同一县域内同一个业主单位人员管辖两个或多个在建项目,财务合并列账,不利于项目成本核算和工程决算编审。如:湘潭县、炎陵县等县市存在以上情况。
(十六)大部分项目没有一个明确的概算执行计划,缺少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具体保障措施。
(十七)大部分项目“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内容与规定要求有偏差。
四、结果通报
根据检查情况,对造价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岳阳S202线新沙洲至小寄山公路、邵阳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工程、张家界至沅陵公路(张家界段)、永州双牌至红水岭公路项目予以表扬;对造价管理工作做得较差的常德临澧合口澧水大桥、衡阳S210衡阳县界首上至祁东石门段公路、湘西G209凤凰绕城公路、株洲G106炎陵至桂东槽里公路、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郴州资兴至五里牌公路(资兴段)项目予以批评。
五、处理意见
厅根据检查(抽查)情况形成了《湖南省2011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抽查)造价监督检查意见》(各抽查项目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根据省厅通报的抽查项目监督检查意见对其他未抽查到的项目按照市州组织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各项目应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检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措施和目标。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于
附件:湖南省2011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抽查)造价监督检查意见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干线公路 造价 检查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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