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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2-45772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2-02-22 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2011年度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2-22 10:30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造价〔201244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湘交造价〔2009293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监督检查的通知》(湘交造价〔2011475号)等文件规定,厅组织五个检查组于20111017113对在建的40个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现将在建高速公路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造价管理基本程序、概算与合同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工程费用支付及造价人员持证上岗五个方面。检查中发现,各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落实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造价管理目标较为明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造价管理制度健全,投资控制意识较强。如石华、益阳绕城、新溆、洞新、大浏、浏醴、汝郴、桂武、道贺、溆怀、凤大等高速公路项目。

(二)计量支付较为及时,不平衡报价调整比较到位,能够顺利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如通平、长沙绕城、新溆、娄新、洞新、炎睦、炎陵、大浏、长湘、汝郴、道贺、宁道、郴宁、怀通等高速公路项目。

(三)设计变更管理较为规范,变更审批和计量较为及时,重(较)大设计变更预算能够按规定及时报省厅批复。如南岳、新溆、洞新、垄茶、汝郴等高速公路项目。

(四)能够按规定及时上报设计变更台账。如南岳、汝郴等高速公路项目。此外,洞新、新溆、宁道、长沙绕城、怀通及通平高速公路项目也上报了设计变更台账。

(五)造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好。如随岳、长沙绕城、衡桂、长湘、垄茶、汝郴、郴宁、吉怀等高速公路项目。

(六)建设单位管理费把关较严,预计可以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以内。如汝郴高速公路项目。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在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力,不能严格执行概算。如安邵、潭衡西、宜凤、永蓝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投资已或预计突破概算。部分项目缺少切实可行的实现造价控制目标措施,如东常、岳常、炎睦、宜凤、吉怀、怀通高速公路项目。部分项目工作站造价管理力量薄弱,变更审批权限过大。相当部分项目分项工程突破对应概算尚未报厅审批。

(二)计量支付滞后。如东常、潭衡西、吉茶、张花、吉怀、溆怀等高速公路项目实际计量严重滞后形象进度;项目存在计量支付表格设计不完善或造价工程师计量、变更文件签章制度未充分落实的情况;暂定金不通过计量支付的途径支付,如张花、吉茶、吉怀高速公路项目。部分项目地质补勘费用过多。

(三)设计变更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存在审批工作滞后、变更理由不充分、变更批复不准确、不按规定报送设计变更台账等现象。如岳常、潭衡西、炎陵、炎睦、洞新、郴宁、桂武高速公路项目变更审批滞后;常安、安邵、炎睦、炎陵、永蓝、张花、吉茶、吉怀、怀通等高速公路项目变更主要集中在清淤换填;常安、洞新、娄新、炎陵、炎睦、宜凤、郴宁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变更批复不够准确;娄新、衡桂、炎陵、炎睦、郴宁、张花高速公路项目存在肢解变更的嫌疑;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都没有按规定报送设计变更台账。

(四)征地拆迁费大幅度超出批复概算,重大拆迁个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除新溆、衡桂、永蓝、桂武、道贺高速公路项目之外,其他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均超概或预计超概。各项目发生的重大拆迁个案均未报厅审批。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超过批复概算对应金额的较为普遍。如东常、常安、岳常、潭衡西、宜凤、吉怀、凤大高速公路项目超出比例较大。

(六)第三部分费用存在支出不合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存在研究试验费超概和两个或多个项目研究课题雷同的问题,如长沙绕城、潭衡西、汝郴、宁道、道贺高速公路等项目研究试验费超出概算较多;张花与吉茶高速,醴茶、垄茶与炎汝高速,宁道与汝郴高速,郴宁与桂武高速公路项目之间研究课题雷同的情况较突出。潭衡西高速公路项目存在大额付现现象,违反相关规定;永蓝、宜凤高速公路项目新增费用支付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风险;常安、永蓝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实施材料调差项目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            

(七)炎陵、炎睦高速公路项目造价监督检查资料准备不完善,影响了检查顺利实施。东常、潭衡西高速公路项目拒绝提供财务资料,无法实施检查。

(八)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较差,严重的已经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如岳常、东常、浏醴、醴茶、宁道、郴宁、汝郴高速公路项目。检查中各项目反映建设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均要求进行材料补差。

(九)部分项目造价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挂靠证件、无证上岗、重复上岗等情况。如岳常、常安、醴茶、桂武、道贺高速公路项目。

(十)部分项目落实去年检查意见情况较差。如常安、潭衡西、永蓝、桂武高速公路项目。

二、整改要求

厅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了《湖南省2011年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意见》(各项目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各单位要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检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意见和目标。整改情况于2012320日前报厅基本建设处并抄送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三、处理决定

对于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造价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通平、洞新、南岳、大浏、浏醴、垄茶、吉怀、凤大、汝郴、宁道高速公路项目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造价管理工作做得较差的东常、常安、炎睦、潭衡西、宜凤高速公路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受到表扬的项目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造价管理各项制度,抓好造价管理;受到批评的项目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升造价管理水平,使项目造价管理工作尽早走上正轨;其他项目单位应积极向先进项目单位学习,力争赶超先进。

 

附件:湖南省2011年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意见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  造价  监督检查  通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领导,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