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2011-6209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12-29 11: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评选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9 11:34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党〔2011〕60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
近年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厅直各单位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员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落实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和引导老同志发挥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厅直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厅直各单位均可参加先进单位评选,不分配名额,要求按评选条件上报评选材料;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均可参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推荐评选1人,省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可推荐评选2人。
二、评选条件
(一)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成绩。
2、认真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创新精神,效果比较明显,协调作用发挥好。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老同志政治生活待遇,近两年来无离退休干部“两费”拖欠现象和老同志重大信访问题发生。
4、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将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有一名领导分管。单位尊老敬老蔚然成风,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设置健全,经费落实,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老同志思想稳定,离退休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二)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中起表率、带头作用。
3、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热爱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无私奉献的精神。
4、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实绩突出,得到了老同志的信任和赞扬。
5、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关心国家和集体,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周密组织,严格把关,不论是参加先进单位评选,还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和申报。
(二)参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要求按程序申报,在征求老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填报《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3000字以内)。参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须填报《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先进单位的审批表和申报材料、先进个人审批表,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厅离退处。
(三)先进单位的评定,厅离退处将对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检查有关基础工作、召开老同志座谈会、个别走访老同志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先进个人的评定,由各单位自评、推荐,厅离退处提出候选名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报厅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厅党组批准。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1年11月28日
 
 
主题词:交通 老干工作 先进 评选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3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