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运管〔2011〕582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共青团各市州委,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2委、厅、局、公司《关于开展全省青年职工岗位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湘团联[2004]17号)精神和《湖南省服务行业劳动竞赛实施方案》(湘劳竞委办〔2011〕2号)的要求,为提升全省道路运输客运站服务人员从业素质和服务技能,提高全省道路运输客运站服务水平,推动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交通杯”道路运输客运站站务人员服务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贺仁雨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 主 任:胡建新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颜海林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副书记
陈永平 省交通运输工会主任
委 员:张禹文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雷楷铭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处长
王跃明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志强省交通运输工会副主任
彭建涛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谭衡鸣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张智勇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
张新龙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张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工会
湖南省道路运输协会
二、竞赛内容
竞赛以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章、《汽车客运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湖南省道路客运站服务规范》为依据,竞赛内容分为综合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综合理论知识考核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以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现场竞赛(包括服务技能展示、必答题、模拟情景问答)方式进行。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团体竞赛和个人竞赛两个部分。
(一)团体竞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设必选动作和自选动作。
(二)个人竞赛:包括综合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四、参赛范围与条件
以客运站为参赛单位,各市州推荐1个参赛队参加竞赛,每个参赛队由6—10名队员组成(可以从客运站不同服务岗位选拔,也可选择1个特色服务班组),并确定其中1名队员参加个人竞赛。
参赛队条件:
参赛选手必须为1个客运站的站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成绩突出,旅客满意,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个人选手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服务技能方面表现突出,善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能传授带动其他人员,为客运站带来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报到和竞赛时间、地点
(一)报到
2011年12月7日。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湖南天怡大酒店。联系人:宋拥军,刘志刚。联系电话:13908458479,13974864658。
(二)竞赛
2011年12月8日至12月9日。竞赛场地设在湖南省群众艺术馆。
六、奖项设置及表彰
(一)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个人奖:个人竞赛取前五名,分别授予最受欢迎奖、最佳表现奖、最佳文明礼仪奖、最佳服务创新奖、最佳语言规范奖。
(三)优秀组织奖:授予获团体一、二等奖参赛队所在市州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局)及所属客运企业。
(四)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参赛队以及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授予牌匾,获奖个人颁发证书。
(五)获团体一、二等奖的参赛队,具备“湖南省青年文明号”申报条件的,由团省委授予“湖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六)获个人竞赛前5名的选手,具备“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条件的,向交通运输部申报“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具备“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的,由团省委授予“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七、竞赛的组织和要求
(一)此次道路运输客运站站务人员服务技能竞赛是一次全省交通服务窗口形象的展示,意义重大,各市州一定要精心组织,推荐代表各地最高水平的单位和选手参赛。
(二)各市州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竞赛活动经费。
(三)各市州要向广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站进行积极宣传,通过此次竞赛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掀起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的热潮。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技能 竞赛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各市州运管处(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