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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1-62011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10-19 1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9 10:5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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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2011〕4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的精神,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过渡考试合并举行,时间定于2012年3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依据新修订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详见附件2),根据该大纲编写的考试用书预计10月出版。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3月24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3月25日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三、报考条件
(一)甲级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乙级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三)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四)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修改)。
(二)资料确认与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内,将以下资料及报名费交至所属的各市州交通造价站(各市州交通造价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汇总,再由各分站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交至省厅造价站进行确认,省直单位、各造价咨询公司的报考人员资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集或者个人于12月12日送至厅造价站协会办公室(长沙市迎宾路113号老交通厅机关大院1号办公楼3楼)进行审核: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乙级考生须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厅造价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7、现场缴费:考试收费参照交通运输部其他过渡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120元。考试费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三)打印准考证: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务工作
(一)本次考试在长沙设考点,考务工作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前培训等考务事宜由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承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二)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厅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派员抽查。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
(一)考试合格考生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评价中心子站、交通职业资格网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期间提出查分申请。部定额站和省厅造价站分别负责受理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考试人员考分复查、申诉、举报等工作。
(三)公示无异议的,由交通职业评价中心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合格人员到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初始注册,领取证书(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为帮助考生提高学习效率,顺应考生要求,届时将视实际情况组织举办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考前培训班,时间、地点待定。需参加培训的考生请填写报名回执单(附件4)中相应的栏目。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征订等事宜在湖南交通造价信息网(www.hnjtzj.gov.cn)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 敏 杨 琛
联系电话:0731-84459590、84459591
传真:0731-84459590
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13号交通厅老机关大院1号办公楼,邮政编码:410011
 
附件:1.《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
2.《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
3.各市州造价分站考试报名联系人员名单
4.报名及培训回执单
 
 
二○一一年十月四日

 

主题词:公路 造价 考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