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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1-6200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10-19 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明确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模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9 11:20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人事〔2011〕513号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为强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统一考核标准,实现常态管理,树立行业形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就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模式通知如下:
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设立“服务区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参与编制并实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参与制订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和星级考核评分标准,具体组织星级服务区创建和考核评定;组织制订并实施全省统一的服务区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搭建交流平台,推广行业规范,促进良性竞争,形成行业自律;参与制订和推行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建设规范;参与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建设工作的介入、协调与指导;负责组织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对外宣传、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者实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服务区管理处”内设“BOT项目管理科”,具体负责协调BOT项目公司所辖服务区管理的指导、星级服务区创建、考评工作。
服务区管理处人员编制在高速公路管理局现有人员编制内调剂解决。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服务区的监督管理。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设立“服务区管理科”,对口管理本路段服务区。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服务区的日常监管、定期考核和督促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情况;负责推行星级服务区考核评定管理办法及标准,并将星级服务区创建纳入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范围;参与本路段服务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协调;服从省高管局服务区管理处的业务管理与检查考评。
BOT项目经营管理者承担所辖路段服务区的创建管理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辖区内的BOT项目服务区的政府监管工作。省高管局派驻的路政大队可协助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对所辖路段服务区进行监管。
 
 
二○一一年十月四日
 
主题词:管理模式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