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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1-61926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06-24 1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怀化市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路面施工质量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1-06-24 17:02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基建〔2011〕29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省公路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怀化市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存在不按设计文件施工,降低质量标准,路面质量控制不严,路面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
1、该项目批复C1标路面结构为:34cm水泥砼面层(未设置缩缝传力杆)+高渗透乳化沥青透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0cm石渣垫层。经检测,该项目C1标K3+615~K4+610段砼面板厚度平均值为32.9厘米,代表值为32.5厘米,均低于允许代表值33.5厘米,路面混凝土抗弯拉强度值为4.23MPa,小于设计值5.0MPa。该段路面厚度不够,强度不足,工艺失控,检测定为不合格工程;
2、C1标已完工的左半幅路面两车道之间拉杆设置数量严重不足,仅为设计的15%,存在严重偷工减料行为;
3、监理单位未能履行监理职责,监理程序不到位,施工质量管理失控;
4、项目业主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二)怀化市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
1、该项目批复路面结构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5cmAC-20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0.6cm稀浆封层+20cm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4.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老路加铺路段为0-15cm5.5%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K0+080~K1+240路段1.1km擅自取消了底基层和基层;大部分路段擅自取消了底基层;全线擅自取消了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2、面层厚度3.5-8cm,基层厚度16.5-20cm,离散性大,基层松散,施工工艺严重失控;
3、K4+000~K7+000段存在大面积的龟裂、沉陷、裂缝等路面病害,占检测面积的8.9%;
4、监理单位未能履行监理职责,对关键工序把关不严,将基层、底基层等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予以签认并计量;
5、项目业主未能履行管理职责,擅自降低建设规模和质量标准。
二、处理意见
(一)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
1、责令该项目停工整顿,暂停拨付该项目省补资金;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四、六十七、七十二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
(1)对项目业主郴州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并对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谭桂勇全省通报批评。由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对C1标施工单位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该公司2010年度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暂停其参与湖南省交通项目的投标资格,经省公路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该公司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C1标项目部经理朱昕阳(一级建造师证临时执业证注册编号:湘143000801347,职称系统编号:B08021100000000028)、总工程师王华(职称系统编号:A08071000000001137)、路面工程师肖美涛(职称系统编号:B0806000000000038)、质检负责人李晗之(职称系统编号:B0806000000000026)、质检现场责任人夏朝辉(身份证号码:432321196802197798)等直接责任人员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停止执业一年;
(3)对监理单位湖南郴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以2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2010年度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降为D级;该公司郴州市107国道绕城公路监理处处长徐清芳(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405791)、监理处副处长何水林(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湘交专监证字99426)、路面监理工程师许世春(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Z0208395) 等直接责任人员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停止执业一年。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予以通报批评。
(二)怀化市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
1、责令该项目停工整顿,暂停拨付该项目省补资金。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四、六十七、七十二条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
(1)对项目业主怀化洪江市黔城改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对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吴白云全省通报批评。由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或商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对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该公司2010年度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暂停其参与湖南省交通项目的投标资格,经省公路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该公司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部经理黄柏生(职称系统编号:B08031030000001203)、总工程师刘楚雄(职称系统编号:B08043013000000062)、路面工程师刘定武(职称系统编号:B08073011500000271)、质检工程师刘定诚(职称系统编号:B08073011500000272) 等直接责任人员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停止执业一年;
(3)对监理单位常德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以2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2010年度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降为D级;该公司G320塘湾至江口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处处长宋泽湘(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Z20733938),路面工程师王朝胜(监理资格证书编号:330560010400375) 等直接责任人员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停止执业一年。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怀化市交通运输局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处罚自发文之日执行。
三、整改要求
(一)以上二个项目的整改由所在市州交通运输局督促项目业主会同设计单位迅速对路面工程提出整改处治方案,报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后实施,7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厅及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二)省公路管理局应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通报要求落实到位;待整改落实到位后,再恢复项目省补资金的拨付。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引以为戒,针对通报中反映出的问题自查自纠,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我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路 路面 施工 质量 通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郴州市人民政府,怀化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直相关二级单位,郴州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怀化洪江市黔城改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郴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常德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