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2011-61923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06-20 1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做好当前全省交通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0 16:25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传电〔2011〕3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今年6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强降雨,造成局部地区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省部分地区公路水毁严重,造成交通中断,严重影响灾区救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交通系统的防汛救灾,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我省极端天气频繁,根据气象预报分析,我省降雨天气仍将维持,特别是经过前几次强降雨,土壤含水量饱和,极易引发山洪等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疲劳等思想,切实做好防汛抢修人员、物资和设备等方面的准备,积极做好今年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公路、航道畅通和运输安全。
二、要确保交通运输畅通。防汛抢险交通运输部门主要任务是确保交通运输畅通。各级交通部门要紧紧围绕这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水毁交通设施抢修现场,在第一线指挥抢修水毁公路,厅直各单位的领导要分片包干,要迅速派出业务干部,加强对抢修交通水毁公路的技术业务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特别是重灾地区,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要迅速派出工作组驻点灾区,指导灾区抢修水毁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确保防汛救灾交通畅通。
三、科学决策,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通工作。在前段时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抢修战斗,千方百计抢修水毁公路,确保了全省高速公路和主要国省干线公路的畅通。当前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水毁公路要科学抢通,安全抢通。在通航和非通航水域的桥梁的抢修中,各级公路和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要突出“解危、鉴定、抢通”的原则,对已直接威胁桥梁安全的船舶和水上漂浮物体,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拖离桥墩,解除对桥梁的安全威胁,要做好桥梁受损的鉴定工作,对受损桥梁要制定抢修方案,及时抢修,确保交通畅通。
四、抓好当前我省两座桥梁安保工作。对湘潭三桥和岳阳县筻口大桥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分别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确保湘潭三桥和桥墩的安全。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事故船舶锚牢,不能发生船舶横向和纵向位移,不得发生冲击桥梁和向湘江下游漂浮的事故。
二是岳阳县筻口大桥岳阳市公路、海事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和工程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将桥墩下的船舶迅速拖开后,组织专家进行桥梁受损情况鉴定,及时抢修桥梁,及时恢复交通。
三是实行领导责任分工。对湘潭市三桥的安保工作由省地方海事局刘仁煦副局长、省公路管理局夏涛总工程师负责,岳阳县筻口大桥的抢修工作由省公路局孔华副局长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确保大桥安全、恢复交通,省厅随时调度协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