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政法〔2011〕268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加速推进以“行业使命、共同愿景、交通精神、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湖南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行业灵魂和精神支柱, 实现“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总体目标,增强行业软实力,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规定(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表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文明 表彰 规定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