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诈骗分子扬言通过自己做工作能让投标人中标,并要求给其分包部分工程,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为了澄清事实,防止投标人上当受骗,现将我省高速公路有关工程分包情况说明如下: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提出允许分包和不允许分包两个选项,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如允许分包,须满足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内容包括分包人基本情况、分包人的业绩、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等。
我省高速公路项目招标编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时,业主考虑到分包条件还不成熟,难以管理到位,故一般都选择不允许分包,故要求承包人分包工程是违法的,是项目业主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