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传电〔2011〕2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我省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全、顺畅、快捷的交通运输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此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工作放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安全保障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运输安全。
二、加强检查,强化监管。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确保工作责任到位、监督管理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一是各级地方海事和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立足源头监管,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旅客出行和高考学生运输安全。二是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的监管力度,对涉水的大型庆祝纪念活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批。三是各级公路、航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通行施工路段的现场管理,在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要加强对路面和航道情况的监控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航道通畅。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端午小长假期间和高考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通讯畅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和险情,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交办〔2011〕119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各类信息的畅通。各地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省厅安委办,特别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并实行跟踪报告制度。
省厅安委办联系电话:0731-88770138,88770033(传真)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