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1-61949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1-05-25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传电〔2011〕2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9〕19号,以下简称省委省政府《决定》)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6号)和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监政法〔2011〕28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省委省政府《决定》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推动我省安全生产“4+1”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水路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路工程施工等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各地同时开展。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至19日)为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工会主任、厅安委会副主任陈永平担任,省高管局、省公路局、省海事局、省运管局、省质安局分管领导和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罗可同志兼任。
五、活动形式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对各类事故通报、行业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 组织开展“三个一”进重点行业企业活动。各单位要与当地安监部门衔接,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组织听一堂安全生产专家课,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听课培训;二是看一场安全生产教育电影,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观看《金牌班长》等科教警示片;三是发放一本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手册,积极宣贯国务院《通知》和我省安全生产“4+1”政策法规文件。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宣传日当天,各单位要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与当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服务,要大力宣传国务院《通知》、我省安全生产“4+1”政策法规文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推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调研交流活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注重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查找重大隐患,强化主动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巩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成果,加大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安排和行业及地区特点,注重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对水上搜救、防汛救灾、公路突发事件、施工安全、站场旅客疏散等进行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6.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以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积极参与当地宣传、安监等部门组织的歌咏比赛,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
六、活动要求
1. 加强领导,力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并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2. 勇于创新,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做到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真正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和实际,着眼解决实际具体问题。
3. 各单位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工作,加强横向交流和纵向汇报,及时反馈情况,并于5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附表)报送厅安委办。
联系电话:0731-88770138,88770033(传真)
电子邮箱:zhujuanhnjt.gov.cn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