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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1-6194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05-24 1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建项目人员履约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15:18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基建〔2011〕24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
近年来,我省交通建设事业发展迅速,项目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但仍存在参建单位人员履约率差,重复上岗等问题。为推进“工程质量年”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打击虚假上岗、重复上岗、资质不满足要求等不诚信行为,提高参建单位履约意识,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建项目人员履约专项治理活动,对各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在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水运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从业人员。其中: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包括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驻地副高级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1、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厅、厅属各局有关从业人员管理的强制性文件。
3、各项目公司和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二)检查内容
专项治理活动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从业人员是否到位;在合同期内是否进行了更换,如确需更换,是否履行了有关手续;人员能力是否满足岗位要求;是否按要求办理人员退场手续等(详见附表)。
三、检查步骤
(一)项目自查阶段(2011年5月19日至31日)
各在建项目公司组织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5月31日前分别上报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其中国省干线公路和水运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后再分别报省公路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
(二)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6月1日至15日)
根据各项目公司自查情况,高速公路项目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抽查,抽查不少于50%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每项目不少于30%的参建单位(具体项目和比例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确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由省公路管理局组织抽查,每市州抽查3~5个项目,每项目不少于50%参建单位(具体项目和比例由省公路管理局确定);水运工程项目由省地方海事局组织抽查,每市州抽查1~3个项目,每项目不少于50%参建单位(具体项目和比例由省地方海事局确定)。重点抽查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厅基本建设处(联系方式: 0731-88770093/88770095(传真))。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厅组织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不少于30%的在建项目,每项目不少于20%的参建单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将纳入项目建设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     项目第   合同段人员履约专项治理检查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 建设 履约 治理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5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