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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1-6188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1-05-19 1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9 15:30
信息来源:
字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87号)精神,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的青年职工积极传承“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确保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热情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和谐。
二、时间
2011年5月
三、主要内容
各市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将该活动与厅党组提出的“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总体要求结合起来,本着为民、便民、惠民的宗旨,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各市州、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尽快启动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建立党组织领导、团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按照“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的要求,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品牌优势,以青年突击队为基本组织形式,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竞赛,引导和激励青年职工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努力做本单位、本部门又好又快发展的先行军。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站“(收费站点、治超站、客货运站)、“港”(码头)、“车”(长途客运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船”(客货运船舶)、“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工区)、“执法队伍”(公路路政、公路运政、海事管理、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及“服务班组”、“政务大厅”、“服务热线”等基层窗口单位的青年文明号和争创集体要自觉转变观念,着力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争做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模范。交通运输基层窗口单位的青年文明号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推出特色服务项目和便民举措为重点,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努力打造有自身特色的交通运输服务品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青年文明号要紧紧围绕“优质、安全、高效、低耗、创新、环保”等目标,以推动技术进步为主题,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青年文明号成员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和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鼓励青年职工在交通技术创新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
(三)文化示范展示形象
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成员要通过展示青年文明号标识,佩戴青年文明号徽章,重温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等,增强集体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各青年文明号在“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中要积极展示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特点,通过组织参加青年文明号文化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展示交通运输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的时代风采。
(四)结对共建促进和谐
要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积极开展与经济薄弱村、社区、交通基层站所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制定共建制度等,完善结对共建机制。要与结对单位共同开展学习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人、财、物等方面积极支持结对单位的经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服务月活动期间,每个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单位至少要为结队帮扶个人或单位(村、社区)办2件实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密切结合通知精神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将青年文明号精神在活动中充分发扬并贯穿始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行业覆盖优势,找准切入点,以加强实效性和针对性为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做好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结合活动的推进实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面,形成强大的活动声势,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力求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表彰先进。各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在活动中要通过信息报送、召开座谈会、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要进行奖励和表彰,对工作开展一般的要给予帮助和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督促和整改。
各市州和各单位在“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图文要及时报送厅文明办。活动月文字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厅文明办。
联系人:余德军、戴丽丹   联系电话:0731-88770333
电子邮箱:hnjtwmbhnjt.gov.cn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