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1-6193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1-05-09 11: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质安〔2011〕19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管局,省公路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质安局:
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作业及临时用电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及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根据省厅“工程质量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交质安〔2011〕162号)要求,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现将 “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所有在建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除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专项施工方案外,必须认真执行本通知印发的《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将列入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内容,并作为项目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须按照《管理要求》规定,突出加强对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作业及临时用电等方面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对照《管理要求》进行自检,监理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建设单位进行监管把关,相关责任人须签字确认。工程作业点发生变化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须重新对照检查。签字确认的表格除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分别归档保管外,施工单位还须复印一份在施工现场予以公示。
三、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各单位要针对近年来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工程部位及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突出抓好《管理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凡未落实《管理要求》工作规定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架桥机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2.高墩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3.满堂支架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4.挂篮悬臂浇筑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5.隧道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6.临时用电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工程 安全 管理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部质监总站。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