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1-6192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1-05-09 1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人事〔2011〕199号
厅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印发 非领导职位 民主推荐 方案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领导。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86号)明确:我厅机关处级领导职数31名(其中1名为接收军转干部增加的职数,不含省交通战备办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我厅机关可配处级非领导职数15名,而我厅现有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的11名,实际空缺处级非领导职数4名。
根据以上情况,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可从现任副处级干部中提任调研员4名;第二步,再根据空缺的副处长、副调研员职数提任(空缺的副处长按照竞争上岗办法执行,空缺的副调研员按民主推荐办法执行)。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对象范围
厅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1、提任调研员范围:现任副处长或副调研员4年以上干部。
2、提任副调研员范围:现任主任科员4年以上干部。
三、工作程序
1、由厅人事处提供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名单。
2、大会民主推荐。召开厅机关大会投票民主推荐,参加大会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厅机关全体在编在职正式人员和厅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大会投票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3、谈话推荐。厅人事处负责谈话考察。谈话对象:厅机关正处长(主任)及以上干部。
4、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进行考察,征求所在部门全体正式人员的意见。
5、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6、党组讨论决定。厅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充分考虑人岗相适,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7、任前公示。厅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并收集公示意见,向厅党组汇报。
8、公示对象无不良反映的,由厅人事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