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1-62149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1-01-14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运管〔2011〕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航务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09〕167号)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享受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相关政策的船舶,必须在其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下,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定点船厂,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拆解、改建后,才能获得相应补贴。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同意核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等11家企业为拆解改造定点船舶修造厂,现予以公布。
附件:湖南省长江干线非标准船舶拆解改造定点船舶修造厂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船舶改造 定点船厂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