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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0-51325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0-12-17 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2009至2010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0-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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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政法〔2010〕60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省厅制定了《关于开展2009-2010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湘交政法[2010]222号),于2010年6月21日至7月30日对全省14个市州交通运输局和4个厅直行业管理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考核评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工作做得好的有:岳阳、长沙、怀化、株洲、湘潭,做得比较好的有:娄底、益阳、张家界、郴州、邵阳、永州,做得一般的有:衡阳、常德、湘西。现将这次检查的综合情况通报如下:
  一、迎检情况
  厅直行业管理局和大多数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对这次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非常重视,有的单位还成立了专门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单位以检查为契机,在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有的单位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活动,并对自查情况进行通报。省地方海事局在机关干部职工和所属的执法单位中开展了学法用法活动,并组织了2次行政执法知识考试,一把手带头参加考试,而且,对考试成绩前五名的同志予以奖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借鉴公务员考试的要求,在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租借了7个考场,组织了路政、通行费稽查执法人员209人参加考试,考试纪律非常严格。株洲、张家界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考试大纲,举办了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岳阳、娄底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试大纲内容,把相关学习内容编印成学习资料,发给每一个执法人员;怀化、长沙等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
  但也有个别单位对部及省厅组织的交通行政运输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对待,不仅平时法制工作相对落后,而且在检查组反馈情况时,还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
  二、两年来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在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法制观念有了新的增强
  近年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深入贯彻,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切实加强领导,依法行政观念普遍增强。如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规划,确立“依法治交”的目标,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加快各项制度建设、搞好交通普法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公路、培育运输市场,加强交通行业管理相结合,与开展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奖励考核内容。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对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交通工程建设、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事关交通运输行业在政府及社会地位形象优劣的“试金石”和“晴雨表”。
  部分市、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如郴州市市长亲自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场督查行政执法工作,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治超工作;邵东县县委、县政府将交通执法环境列入乡镇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大大提高了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地位。醴陵市交通局按照交通执法岗位规范的规定,落实执法主体、明确执法岗位,委托、公告手续齐全,局与下属执法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基层单位一把手为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将其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执法水平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关键依据,增强各级行政执法负责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狠抓培训,严格要求,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严把准入关,新进执法人员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厅直行业管理局和市州交通运输局按照部和省厅的要求,对新进的执法人员在学历上要求大专以上,严把准入关。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暂行规定》,注重做到新进执法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对成品油税费改革后,人员分流进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实行“凡进必考”工作制度。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制定了《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省6168名道路运政管理执法人员均经过统一培训、考试,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涟源市农村公路路政局,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省公路管理局特别注重针对性和适应性,对改革后分流到行政管理岗位的734名新上岗人员积极组织进行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执法。执法人员准入政策的严格实施逐渐从根本上提高了执法队伍素质。
  2、认真抓培训,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所提升。一是集中培训学。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每年都要举办5期以上执法人员培训班;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省市法制部门的要求,在全系统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两证”换证的培训工作,分门类、分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业务轮训。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邀请法律专家为行政执法培训班授课,进一步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湘西州交通运输局共举办法制培训20多期,培训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二是创新形式学。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率先在全省编印成书。娄底市交通局开展了“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和“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寓学于赛。娄底市娄星区交通局每半年开展一次专业知识演讲竞赛,效果很好。
  3、创新机制,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全省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在用人机制上做到不断创新,运用各种机制激励优化队伍素质。一是严格考核机制。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实行年度考核,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对发生错案、违规违纪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调离执法岗位。二是实行淘汰机制。邵东县交通运输局在运管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推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末位淘汰”机制,6名职工因工作拖拉推诿,综合素质差被下岗或者待岗。三是创新激励机制。有些市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做到了“让能做事的人、会做事的人、做了事的人不吃亏”,让基层的执法人员有舞台、有奔头、有甜头,极大的提振了士气。如新化县交通运输局连续三任法制股长都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
  (三)完善制度,认真考核,监督措施有了新的强化
  1、运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行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基本上做到执法责任清晰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如《交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交通政务公开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等。邵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重大决策行政程序规则》。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五不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四不准”》等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坚持文明执法。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完善了《娄底市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和《娄底市行政执法考核评分细则》。株洲市公路管理局坚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的要求,完善了《执法程序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内部监察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路政管理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培训考核制度》和《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等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既规范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又明确了违法行政的责任及奖惩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制度约束机制。
  2、运用目标考核进行监督。怀化市交通运输局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层级检查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目标管理内容,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不定期、不定向地开展督查活动,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将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每个条款分门别类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制定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中除了对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外,对平时工作情况和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也纳入考核内容中。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的各自职责,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制,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头上。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周评、月结、季考、年度总结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新化县交通运输局实行行政执法保证金制度,每个执法单位按层次管理分别上交1000—2000元的行政执法保证金,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质量检查,年终严格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3、运用社会评议进行监督。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行风评议制度,聘请了8名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邵阳市交通运输局构建了内部层级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督6大监督体系,将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两年来,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和提案40余起,依法办理信访案件16起,受理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行为的各类举报投诉21起。新邵县交通运输局2009年对186名被处罚对象进行了电话跟踪调查核实,向全县司乘人员、运输企业及维修企业发放了问卷调查表400份,并对2009年61份违规案件和33份过错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规范行为,重视宣传,执法形象有了新的改善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了合理行政。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对执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认真清理,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违法程度,分情况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既合法、又合理,防止合法不合理或者有失公正的现象发生。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制定了《路政处罚、收费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并推行初违不罚、低限处罚、不重复处罚(收费)等人性化执法制度。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于今年年初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汇编》,通过了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的审批。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永州市交通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并拟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
  2、健全完善了行政审批制度,做到了阳光行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对新增省际、市际客运班线运力和旅游运力的许可程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由申请者逐级报讫地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章的方式,改为先由经营者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报运力发展信息,再由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公示,最后由省局汇总、研究、公示。省公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了申请人和县市公路管理部门分别应当提交的材料、行政许可的条件、行政许可程序,责任到人,层层监督。
  3、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善了执法形象。今年,郴州市运输管理局与电视台合作,开展了城市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题宣传报道,对于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线路班车营运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的费用超过50万元,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在“12.4”法制宣传日、重要案件宣传活动日、全市集中治理车辆非法营运活动期间利用标语、宣传车、宣传材料、报刊电视专栏进行法制宣传,努力提高管理相对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开展送“法” 高速公路沿线学校、社区、街道、企业、家庭的“五进”活动,使路政执法深入人心。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两年来,涌现4个国家级文明单位,62个省部级文明单位。
  (五)求真务实,积极创新,执法理念有了新的发展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强化了服务意识。如娄底市交通运输局视经营业户为家人,不仅为民营运输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而且对困难的经营户进行走访慰问,近年共走访、慰问特困经营户18户,送去慰问金1.6万元,把执法和管理融入到对经营业户的真情实意中;汩罗市交通局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三贴近”和“四融入”工作理念,即让交通运输事业始终贴近时代、始终贴近前沿、始终贴近民生。让交通运输事业融入到全市的发展大计中、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创举中、融入到每一个交通人的生命轨迹中;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把执法过程当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亲民行动。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了服务水平。株洲市公路管理局为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对蛇湖、菜花坪固定检测站和各路政大队的9台执法车辆实行远程监控,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无盲点”覆盖,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在执法车辆上安装GPS系统和监控设备,做到既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又及时了解路面情况,处理突发事件。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提升了服务效能。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如株洲、张家界、常德、衡阳等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便民利民、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主动公开了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结果、监督电话等,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并且,把一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都移到了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网上在线办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但是各市州之间、各行业之间发展还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有些地方、有的部门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很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少数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仍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虽有机构、人员,但形同虚设。不少单位在执法监督方面普遍存在事后监督的倾向,忽视了事前监督的重要作用,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执法人员,有的甚至是骨干不学法、不懂法,对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牢,导致在执法活动中行为不规范。此次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单位平均成绩最低的与最高的相比差距有十几分。
  三是案卷制作水平尚待提高。少数执法单位案卷格式没有统一,个别单位还在使用已废止的文书;有的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卷内材料有的栏目空白;有些单位大部分案卷没有立案来源,文书装订顺序亦不符合要求。少数行政执法人员重处罚、轻取证,调查取证意识不强;部分案卷证据单一,偏重询问笔录,缺少现场勘验笔录和其他物证、书证资料;一些询问笔录过于简单,未能抓住案件关键,笔录质量不高。
  四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个别单位管理松懈,执行各项制度不严格;由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因此同案不同罚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少数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的情况下,仍直接收取罚款;在治超工作中,普遍存在只罚不卸载现象。
  五是检查监督有待加强。个别单位的规章制度、监督措施、考评办法、奖惩规定仅仅是一纸空文,各项执法责任制流于形式,工作得不到落实。组织的检查只注重形式、走过场,不注重实效、工作浮躁,致使某些单位在多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直未予纠正。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目前部分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考评状况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所占比重太小,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发挥的作用没有到位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交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搞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到位、监督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各类培训,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培训教育上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着重提高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业务技能、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严格内业管理,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从确认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等各项环节上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做到工作过程有记录,处理案件重证据,处理结果有备查,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提高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发挥监督机制作用。把实施有效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严肃查处,对整改落实情况追踪落实。监督检查应与考核奖罚紧密结合、落实兑现,从机制上、职责上、考核上真正发挥监督检查的有效作用。
  五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执法环境。积极运用GPS、监控、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构建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应用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法制管理水平。
  六是进一步宣传推广典型,树立行业新形象。加大交通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力度,着力推介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导向作用;加大对法律、法规、各项政策的宣传,树立交通执法为民的社会形象,营造更为和谐的交通行政执法环境。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行政执法 检查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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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法制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