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0-5138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0-12-03 11: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传电[2010]33 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督查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今冬明春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同时全面检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2010年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暨考核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安〔2010〕114号)文件情况。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等三个文件以及贯彻执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交安〔2009〕592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湘交安〔2010〕160号)的情况。
3、对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安〔2010〕176号)和《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的通知》(湘交安〔2010〕190号),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和安全文化“五进”的开展情况。
4、对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安全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1号)等有关文件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对春运、上海世博会、国庆、广州亚运等重点时段、以及运输施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车船的安全防控以及监管执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情况。
5、对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29号),重点督查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措施以及应对雪灾和强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检查亚残运会期间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
6、对各单位今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已经按照法律程序结案但交通系统内部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没有处理结果的,一律不得参加今年的安全目标管理评先。各检查组要将所检查市州或厅直单位的公路运输、水上较大以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带回省厅,没有结案的要带回书面证明材料。
7、各检查组要结合今年的工作安排,对照省厅《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基础工作和“机构、责任、人员、经费、设备”五落实情况。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执行省厅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特别是要对省厅今年要求报送安全管理材料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要严格按照厅安委办随检查组下发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8、各检查组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对省厅部署的每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认真检查,至少抽查一个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一个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或者运输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同时应抽查一个公路运输企业或一个水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各市州交通局不得指定被抽查单位,各检查组应临时随机确定检查单位,同时每个地区要随机抽查5台车辆、3艘船舶,具体检查证照情况和技术状况。被抽查单位应详细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如实汇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安局和省远洋运输公司的安全检查和目标考核,按省厅文件要求自查,省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核。各检查组将分市州检查情况总结以及每个市州扣分表格于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厅安委办。检查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扣分表格上签字认可。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检查湘潭、娄底。组长单位:厅安全监督处。组长:罗 可,联系电话13808458712。厅安全处、省地方海事局各1人。
第二组:负责检查常德、益阳、张家界。组长单位:厅安全监督处。组长:李建斌,联系电话13875943333。组员:厅安全处、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各1人。
第三组:负责检查永州、郴州、衡阳。组长单位:省地方海事局。组长:刘仁煦,联系电话:13308472125。组员:省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各1人。
第四组:负责检查邵阳、怀化、湘西。组长单位: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组长:李志诚,联系电话13874896677。组员: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各1人。
第五组:负责检查株洲、长沙、岳阳。组长单位:厅质安局。组长:黄兴,联系电话13908466092。组员:厅安全监督处、省地方海事局各1人。
各检查组联络员由厅安委办指定,交通工具由组长单位负责解决。各单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于6日前报厅安委办(联系人:朱娟,电话:88770138,传真88770033)。
三、检查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 12月25日前完成冬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具体时间由各组长单位与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联系确定。
四、检查要求
各检查组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强化随机抽查效果,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讲究工作实效,严格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从简接待,不准赠送礼品和红包。
具体扣分细则将在出发前发放到联络员手上。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安委,省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