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0-5140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0-09-20 08: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办〔2010〕430号
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购置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管发[2010]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厅直机关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实行预先年度申报制度。各单位要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将本单位下年度公务用车申购数量和所需经费及经费来源渠道报送厅机关服务局,按照有关要求如实详尽填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公务用车购置申报表》。由厅机关服务局统一报厅领导审核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用车配备情况登记表》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车辆情况明细表》。如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车的情况,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和整改措施。
三、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填写好的以上三类报表一式二份(同时附电子版)报厅机关服务局(联系人:卢平,联系电话:88770257;13907310247)。
附件: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配置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管发[2010]58号)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公务用车△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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