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0-51551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0-08-17 15: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财会〔2010〕330号
厅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财非税〔2010〕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省直交通运输非税收入征收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征收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二、各单位要按照《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在每年1月份开展上一年度非税收入征收工作考核的自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总结,如实填写《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评分表》,并在2月初报省厅,由省厅汇总后报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收入 执收△ 考核 办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